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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資料來源:工程材料技術所-技術科

試驗工作承攬原則

  1. 本所承接各項試驗工作前必須了解委託者需求,包含所使用之規範標準等。
  2. 本所承接各項試驗工作前,需評估試驗室是否有足夠之能力與資源以符合委託者之測試需求,若其中一項無法符合收件標準時,則不予收件並向委託者說明原因。

委託流程-親自送達

  1. 委託者事前確認委託試驗項目、試驗方法、送驗試驗件所需數量與費用。
    費用相關問題請洽本所高小姐詢問,電話:02-29936183 分機31。
    試驗方法、送驗試驗件所需數量相關問題請洽承辦試驗室
  2. 委託者填寫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,送至承辦科室文書處辦理試驗收件登記。
    承辦科室文書處位於本所行政大樓1樓路結辦公室。
    相關電子檔:「樣品送驗單」、「送驗單附表
  3. 委託者將試驗件、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送至承辦試驗室。
  4. 承辦試驗室人員核對試驗件內容,與委託者確認委託資料是否完整、委託項目是否明確。
    確認委託正確後雙方在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簽名確認。
    試驗件由承辦試驗室人員簽收。
  5. 委託者將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送回至承辦科室文書處辦理編號、計費。
  6. 繳費方式:
    1. 現場繳費:委託者將「樣品送驗單」交給秘書室出納繳費,並領取收據。
      秘書室位於本所行政大樓1樓。
    2. 匯款方式繳費:承辦科室文書處提供匯款方式,委託者匯款後請將匯款憑證存執聯傳真至本所高小姐收。匯款方式說明
      傳真號碼:02-29909482。
      收據將併同試驗報告寄送委託單位。
    3. 其他:若公路局有相關收費規定,則從其規定辦理。
  7. 收件完成,試驗完成後報告以「平信」郵寄。
  • 資料來源:工程材料技術所-技術科

試驗工作承攬原則

  1. 本所承接各項試驗工作前必須了解委託者需求,包含所使用之規範標準等。
  2. 本所承接各項試驗工作前,需評估試驗室是否有足夠之能力與資源以符合委託者之測試需求,若其中一項無法符合收件標準時,則不予收件並向委託者說明原因。

委託流程-郵寄或托運方式

  1. 委託者事前確認委託試驗項目、試驗方法、送驗試驗件所需數量與費用。
    費用相關問題請洽本所高小姐詢問,電話: 02-29936183 分機31 。
    試驗方法、送驗試驗件所需數量相關問題請洽承辦試驗室
  2. 委託者填寫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,相關表單簽名後併同試驗件,以郵寄或托運方式送至本所。
    本所地址為242004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211號。
    相關電子檔:「樣品送驗單」、「送驗單附表
  3. 試驗件、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寄達本所後,由承辦試驗室人員核對試驗件內容,確認委託資料是否完整、委託項目是否明確,必要時與委託者聯繫確認。
    確認委託正確後,試驗件由承辦試驗室人員簽收。
  4. 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由承辦科室文書處辦理編號、計費。
  5. 繳費方式:
    1. 匯款方式繳費:承辦科室文書處提供匯款方式,委託者匯款後請將匯款憑證存執聯傳真至本所高小姐收。匯款方式說明
      傳真號碼:02-29909482。
      收據將併同試驗報告寄送委託單位。
    2. 其他:若公路局有相關收費規定,則從其規定辦理。
  6. 收件完成,試驗完成後報告以「平信」郵寄。
  • 資料來源:工程材料技術所-技術科

試驗工作承攬原則

  1. 本所承接各項試驗工作前必須了解委託者需求,包含所使用之規範標準等。
  2. 本所承接各項試驗工作前,需評估試驗室是否有足夠之能力與資源以符合委託者之測試需求,若其中一項無法符合收件標準時,則不予收件並向委託者說明原因。

委託流程-工地收件

  1. 委託者事前確認委託試驗項目、試驗方法、送驗試驗件所需數量與費用。
    費用相關問題請洽本所高小姐詢問,電話: 02-29936183 分機31 。
    試驗方法、送驗試驗件所需數量相關問題請洽承辦試驗室
  2. 委託者與承辦試驗室聯繫,經雙方確認後採工地收件方式辦理。
  3. 經雙方約定日期,由承辦試驗室至工地收取試驗件,並請委託者填寫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,確認委託正確後雙方在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簽名確認。
    相關電子檔:「樣品送驗單」、「送驗單附表
  4. 承辦試驗室將試驗件、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送回本所。
  5. 將「樣品送驗單」及「送驗單附表」送回至承辦科室文書處辦理編號、計費。
  6. 繳費方式:
    1. 匯款方式繳費:承辦科室文書處提供匯款方式,委託者匯款後請將匯款憑證存執聯傳真至本所高小姐收。匯款方式說明
      傳真號碼:02-29909482。
      收據將併同試驗報告寄送委託單位。
    2. 其他:若公路局有相關收費規定,則從其規定辦理。
  7. 收件完成,試驗完成後報告以「平信」郵寄。